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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关于公布安康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告

作者: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  发布时间:2024-03-01 01:55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加快建立区域性工伤康复体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办法》、《陕西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切实加强管理,积极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各级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附件:安康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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