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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两个3000万”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5 02:31  来源:

    作为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大县的紫阳,每年以8万人次的转移就业,年创收超过10亿元,支撑起农村经济的半壁江山。如此庞大的就业大军,劳动保障维权理所当然地成为该县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该县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劳动保障维权、情系民生的重要工作主抓。

    广泛宣传,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劳动执法检查、劳动合同签订、信访接待、“12.4”普法宣传日等大力宣传劳动政策法规,增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劳动法律观念。抓住岁末年初大部分农民工回家过年及“春风行动”的有利时机到火车站、高客站、紫阳港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形成良好的维权氛围。

    建立机制,一是上下联动机制,形成以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为主体、乡镇劳动社保为骨干、社区(村组)劳动保障协管员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维权体系。二是部门协调机制,县劳动、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联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仲裁和人民调解职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三是两地合作机制,建立农民工输出和输入两地相关部门农民工维权合作机制。凡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该县在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赶赴当地及时与对口部门取得联系,通过深入调查、核实、座谈、调处,在短时间内积极、迅速、妥善地化解处理双方矛盾纠纷,降低维权成本,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

    主动出击,该县以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三法为契机,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用工企业的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检查用人单位162个,涉及劳动者2300余人。针对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两低一拖欠”的重点企业采取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规章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五对照”的办法,随机抽查、与职工见面等方式进行核对,掌握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边查边纠,规范了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消除用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提前介入,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积极参与县上重大项目建设的项目招标、资金拨付、企业用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建立了紫阳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达到征收率10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成为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护身符”、“拖老板”的“紧箍咒”、劳动保障维权的“杀手锏”。从而使农民工劳动应得的辛苦血汗钱从“赖经理”手中完璧归赵。有效遏制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建立平台,充分利用“微信息”网络资源,通过QQ群、微博、微信新媒体创建“紫阳县劳动保障执法”公众平台,更加方便、快捷的向农民工提供无“微”不至的法律保障和援助服务,凡涉及劳动保障维权的一一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

    延伸基层,重点加强对乡镇基层劳动保障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社保工作人员和城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保障维权基础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使劳动保障维权进一步向基层生产一线延伸。近年来,乡镇社保及司法已成为该县基层劳动保障维权一支重要力量,特别是汉王镇、蒿坪、洞河、向阳、东木、瓦庙等乡镇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为农民工追薪、开展法律援助,为当地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000多万元,取得可喜成绩!在全县劳动保障维权工作中占一定的比例。

    通过以上措施,该县累计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01.6万元,2015年为600多农民工追欠工资、开展法律援助共挽回各项经济损失3130万元,其中本县内2543万元,跨区域省市587万元。十二五期间,该县共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26次,检查用人单位524户,涉及职工近1.2万人;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124起、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3起,时效期内结案率达100%;五年累计对280户用人单位进开展了劳动年检工作;累计受理工伤认定86起,处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53起,为近500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300余万元。切实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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