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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出台县城特色街区示范店奖励扶持办法助推创业促就业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29 07:09  来源:

    为加快县域旅游产业发展,打造县城特色街区建设,岚皋县近日出台《县城特色街区示范店奖励扶持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创业者在县城统一规划建设的河街美食街及湖滨路开办有特色的餐饮服务行业示范店,推动创业促就业。

    该奖励扶持对象包括新入驻和已在县城河街美食街、湖滨路特色街区从事特色餐饮达到规范化要求的经营户,奖励条件为拥有固定门面房且租赁2年以上的股份合伙或个体经营户,各种证件齐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达到B及以上,从业人员3人以上。

    奖励扶持标准分五类进行,一是对初始注册等级验收合格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2000元;二是给予验收合格的商户第一年每月400元租金补贴,第二年每月200元租金补贴,期限2年;三是对经营场所超100平方米、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商户一次性奖励3-5万元;四是经营户均可享受期限2年,额度不超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合作经营规模较大,带动就业15人以上的,可享受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为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期限为2年,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五是给予从业人员外出培训补助,金额每年不超过5000元。

    申报奖励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凡需申请奖励的商户按相关规定在县人社局填报表格,经县城特色街区示范店奖励扶持评估检查验收组验收通过后即可兑现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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