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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将从8月1日起施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新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10 11:14  来源:

    7月8日下午,县人社局、住建局联合召开专题会议,贯彻学习《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我县37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近年以来,我县建筑领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访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如何从根源上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热点。省人社厅、住建厅于6月16日出台了《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对全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做了详细规定。规定今后省内所有建设项目一律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企业与总包企业签订工程分包合同之后,不得再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和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

    新的办法出台之后,所有在建的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工资将由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分包企业,劳务公司每月需向总承包企业,提供所用农民工工人的花名册、工资表,分包企业和劳务公司将不再直接承担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责任。

    按照新《办法》,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陕西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工资的,可以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总包企业,将被列入不良信用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对其市场准入、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

    据悉,新《办法》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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