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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三个强化”抓实城居保惠农政策落实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02 11:40  来源:

    自2011年岚皋县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该县采取有力措施,把贯彻落实城居保这项惠农政策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实现了全县参保人员老有所养。2014年第12次岚皋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岚皋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与2015年1月15日以岚政办发[2015]5号文件下发。县人社局以“三个强化”迅速抓好落实,借助参保缴费补助及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的进一步提升,确保了此项工作锦上添花。

    强化宣传,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结合实际,搭建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平台,采取设立专栏、举办专题讲座、举办现场宣传会、张贴宣传资料、印制宣传册、邀请已领取待遇的老人“面对面”讲解等途径,重点就参保档次增加、补助的提高、长缴多得机制的建立及丧葬费补助金制度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形成了“政策天天讲、标语处处挂、资料户户有、干部村村走、政策人人懂”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城居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强化服务,努力实现参保全覆盖,待遇领取按时足额不间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了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政策业务水平和经办能力,便于他们服务时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让城乡居民明白参保缴费账和参保实惠账,消除后顾之忧,促进了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在全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优质便民服务,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让群众满意成为工作的终极目标。

    强化监管,努力实现基金安全高效。坚持把基金监管工作贯穿到城居保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征缴、划拨、上解、发放进行全方位监控和定期检查,定期披露,做到公开透明,坚决防止出现截留、挤占、挪用城居保基金现象,确保基金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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