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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五个一”凸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29 17:21  来源:

    2012年,旬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着力从队伍建设、档案整理、账户稽核、基金监管、待遇发放、财务运作等方面建机制、强基础,凸显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村一站,经办服务网络延伸到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服务于城乡群众的普惠性政策,如何将经办服务触觉延伸到村到户,既是解决当前群众参保难、缴费难的现实需要。该县深入村组反复调研论证,结合实际,充分整合公益性岗位的作用,采取专、兼职结合的办法,在全县318个村(社区)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工作站,配齐兼职村级养老基金征管协办员,实行“五统一”的工作标准,即统一岗位设置、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工作职责、统一待遇标准、统一考核管理。切实解决了村(社区)、组“有人办事和有钱办事”的问题。

    一人一卷,参保档案管理规范科学。针对参保群众档案保存时间长,该县借鉴干部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科学规范整理的内在要求,在全县大胆创新,制定出台了《旬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实行“一人一卷”,对参保人员实行以人为单位建立居民参保档案正本,镇、村(社区)两级以户为单位建立档案副本,建立县、镇、村档案“三级管理模式”。先后投入专项资金120万元,建立了县、镇、村三级标准化档案室建设,统一制作了城乡居民专用档案盒3万个、档案袋50万个。同时,建立个人电子档案,真正为参保人员实现了 “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实现了档案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致,同等重要共同保存。

    一月一发,待遇发放及时足额准确。县经办中心注重加强与财政、金融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坚持做到群众养老金按月足额不间断发放。先后制定出台了《旬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监督制度》和《旬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成立了由县监察、公安、财政、人社、养老经办中心等部门联动的监督稽核机制。一年来,对全县318个村采取不定期抽样调查,进村入户,着重对缴费手续、待遇发放、生存状况等环节进行摸底抽查,对年满60周岁待遇享受人员实行“应保尽保,死亡停发”的动态监测制。工作组在稽核伊始,先给各镇发放稽核通知书,随时对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通报,责成限期整改并反馈信息,适时“回访”。从而确保了城乡居民的“养命钱”在基层能够安全、健康地运行。目前,全县60岁以上享受待遇58087人,2012年度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发放率100%。累计发放基本养老金4545.775万元、上八类人员工龄补贴505.9997万元。

    一票一审,强化基金管理确保安全。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养老基金安全运行,县中心先后制定出台了《旬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11月份县人社局又联合监察局、财政局修订出台了《旬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票据领用、结算、核销管理办法》。坚持实行养老保险票据“专人领取、专人保管、专人缴销,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缴费票据的监管,防止和严禁杜绝票据人为丢失、损毁和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县经办中心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基层镇村参保登记的基金征缴和保费续缴,力求做到年度实际参保人数与系统数据相一致;系统内个人账户与参保缴费人员缴费金额相一致;系统待遇人数、金额与财政拨款、银行代发明细账相一致。另一手抓年满60周岁人员的待遇上报审批和发放。对待遇发放实行严格的时间界限,规定每月10日前审查完各村上报的变动人员花名册,15日前向银行提供发放人名单,25日前将养老金发放到位。按照“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的原则建立起基金账户全封闭运行,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基金上解的“事前审核、过程公示、结果稽核”制度。从而确保基金动态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一人不漏,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本着科学适用、数据向上集中、网络向下延伸的原则,及时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切实提高信息化管理、系统化操作的水平,截至目前,缴费人数203919人,待遇发放54269人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形成了参保登记、缴费监控、待遇发放、个人账户管理、业务查询、统计报表等数据采集全程信息化的动态监控和网上交割,大大提升了经办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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