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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341名“4050”就业困难人员喜获社保补贴援助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06 15:06  来源:

    “现在国家政策好,交社保还给补贴,有了社保补贴,灵活就业更加稳定,这可是解决了我们就业困难人员的燃眉之急啊”,前来办理社保补贴的下岗失业人员李海燕高兴地说。

    今年,宁陕县共为341名“4050”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共计发放165万元。通过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进一步促进了下岗失业、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不同方式实现就业,提高了他们的就业稳定性,同时也提高了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接续率和医疗保险参保率,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为做好该项工作,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充分享受到国家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增强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充分调动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积极性,宁陕县人社局本着“便民、利民、惠民、高效”的原则,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广泛宣传政策营造氛围,同时严把审核关,明确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范围、对象,申报条件、补贴标准和申办程序等,使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本次社保补贴援助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2011年已开始享受社保补贴,截至目前补贴期限还没届满的原就业困难人员;二类是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县城镇失业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方式及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当年社保费缴费凭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灵活就业证明等证件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镇社保服务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经镇社保站初审汇总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审批,县财政局复核、公示无异议后,县人社局将社保补贴资金发放给申请人,补贴标准按宁陕县201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费率计算的缴费额的60%计算,最高可获7116.18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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