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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1 11:46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陕人社办发〔2013〕5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对辖区内在灾区务工和在本地的灾区农民工进行摸底调查,同时做好相应工作安排,制定有力工作措施,遇有紧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农民工工作。并于4月26日前将摸底调查以及相应的工作安排情况报送市局农民工工作科。

联系人:孙义  联系电话:3189636  电子邮箱:aksjcb@163.com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1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人社办发〔2013〕5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0日8时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等地发生了7.0级地震。四川是农民工输出大省,全省农民工2000多万,其中,1000多万遍布全国各地。地震发生后,广大农民工极为牵挂自己的家乡和亲属,迫切希望与家人取得联系,及时返乡抗震救灾和重建家园,希望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和大力支持。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当前抗震救灾工作。为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在我省务工的灾区农民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意义
  这次地震灾情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巨大,抗震救灾工作时间紧迫,各地要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在我省务工的灾区农民工工作,对于维护广大农民工的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的特殊意义。
  二、全力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各项农民工工作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全力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农民工工作。一是要尽快摸清来自灾区,特别是重灾区的农民工在本地区的数量和生产生活情况。二是针对在本地的灾区农民工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三是认真做好在本地的灾区农民工的思想工作和安抚工作,努力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从感情上、生活上切实关心、关爱农民工,保持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的稳定。四是对灾区农民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对灾区的农民工,要采取各种措施,帮助他们与家乡取得联系;对有返乡意愿的重灾区农民工,要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交通上的便利,保证他们能够尽快返乡。五是切实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确保返乡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妥善处理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保证灾区农民工能够及时返乡和顺利重返工作岗位。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访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迅速优先处理涉及灾区务工人员的维权案件,重点保障其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其他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加强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情况通报和宣传
  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情况,通报信息,并尽快将灾区农民工在本地务工的情况以及相应的工作安排上报省厅;遇有紧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舆论引导,使农民工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决心和信心。

  联 系 人:武争鹏 卢 斌
  联系电话:029-87293994 87291298
    E-Mail:sxnmg123@163.com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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