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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市企业职工退休预报审核已开始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25 17:39  来源:

    为确保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次月起能正常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建立企业职工退休预报制度。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各参保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对本单位年度内拟退休职工档案进行初审,确定年度内拟退休职工人数,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预报登记。预报工作结束后,将根据预报人数分布情况合理安排审核时间。此举旨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是我市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之一。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将预报制度列入工作日程,指导企业和档案托管机构做好预报工作。各企业单位和档案托管机构要安排专人,及时整理职工档案,将本年度内符合预报条件的职工进行梳理,及时填写《安康市企业职工退休预报审核明细表》,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预报。

    此外,企业或档案托管机构初审认为该职工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应将从事特殊工种名称及从事时间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应由企业或档案托管机构劳资部门、工会组织共同监督,并对公示过程、公示结果予以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形成书面公示报告,连同预报明细表一并报送同级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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