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普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27 16:49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市拔尖人才信息普查工作的通知》(安组字[2012]62号)要求,现将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企业。
二、普查对象
本次普查重点普查下列两类拔尖人才。
专业技术人才:主要普查统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聘任为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的从事科学研究、医疗卫生、农业技术、教育体育、会计审计、经济金融、企业管理、政法宣传、文体艺术等各方面人才。
高技能人才:是指在从事生产一线的技能劳动者中,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技能人才。主要普查统计聘任为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水平的人才。
三、普查内容
主要普查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总量、行业分布、专业构成,特别是重点掌握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经济等领域取得一定的技术理论成果、本系统行业普遍认可、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各类带头人及骨干能手的基本信息情况。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2年8月15日前将普查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一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才普查报专技科,联系电话:3214916;邮箱:zjk4916@126.com。高技能人才普查报技能开发科,联系电话:3283027 ;邮箱:akjnkf01@126.com)。
请市工信局负责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普查,并按以上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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