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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12年振兴计划公开招聘现场资格验证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07 16:41  来源:

安康市2012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现场资格验证的通知

各位应聘人员:

安康市 2012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验证及缴费。

一、验证时间

68610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验证地点

安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3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

三、验证所持证件
1、打印的网上《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证件一致)、复印件1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2012届毕业生尚未办理毕业和就业手续的,可持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现场资格验证通过的,推荐表原件将留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查。 
4
、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
1)师范类毕业生需持教师资格证原件,或教师资格证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2)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持团市委的证明;服务期满的“选聘到村任职”的村官需持市委组织部的证明;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需持市教育局的证明。

四、验证的确认

验证通过的应聘人员请及时在安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确认及缴费,并送交二张近期两寸免冠彩照。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61017:00

五、注意事项

1、资格验证时,将按照招聘公告和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查。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2
、不
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验证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考试考核各步骤的时间安排在安康人才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不要错过时间。

                            安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一一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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