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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居保处按月调度困难群体参保及代缴费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7 15:10  来源:

近日,市城乡居保处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实行月调度。积极衔接扶贫、民政等部门,收集整理困难群体信息数据,按照应参保人数、已参保人数、代缴费人数、信息系统已标识人数、已代缴费金额等类别,建立信息数据统计台账,根据实际变化情况按月进行更新维护。加强与城乡居保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分析,排查筛选未参保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参保及代缴费工作。

据悉,我市从2018年1月份起,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在现行标准上每月再增加5元,最低养老金85元/月,最高125元/月;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三类农村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政府为其每年缴纳50元保费,参保人按照选择的缴费档次缴纳剩余部分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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