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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再出新政策,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9 12:01  来源:

    近日,为弘扬工匠精神,引导企业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就业竞争力,我省出台《陕西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安康市社保中心收文后立即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针对新政策的实施即刻启动全方位的政策宣传。市社保中心的相关负责同志为我们详细的介绍了这项新政,下面我们就对“实施办法”中的核心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帮助大家更快更准的了解这项惠民政策。

    此次补贴对象为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职业目录中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在本人参保地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分别是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审核通过后,补贴部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跨统筹地区迁转的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应持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补贴有效证明。

    在此提示各位参保职工,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社会保障卡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方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这些核心要素你都get到了么,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请携带好相关资料至大桥路80号社保大厦6楼社保大厅直接办理申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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