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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出实招助力脱贫攻坚见实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06 15:04  来源:

    为增强创业担保贷款助力就业脱贫、金融脱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激发并支持贫困户创业活力,实现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脱贫目标,日前,市人社局、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市财政局、人行安康分行四部门联合出台下发了《安康市创业担保贷款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办法》,对广大有创业意愿的贫困人员亮绿灯、清障碍、搭台子,提供资金保障。

    《办法》明确,今后每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度的25%将用于支持贫困村人员创业。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创业的,个人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为3年,不受商业贷款条件限制;对于在贫困村辖区内设立的小微企业(含合作社)新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达到15%)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企业(含合作社)自行贷款后可按基准利率给予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财政贴息;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主发展产业的,镇村出具发展产业证明,可给予不超过5万元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为有效解决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办法》进一步创新了反担保形式:全市将积极推进县区信用乡村建设,开展贫困户评级授信,对经过认定的信用乡村推荐的创业人员免除反担保;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县区可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进行反担保;有条件的贫困村可开展 “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景区+商户”等联保方式提供反担保;支持担保公司(具备担保资质)为创业人员提供反担保。

    《办法》特别规定,开辟档立卡贫困人口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随到即办,7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手续,另7个工作日贷款发放到位。

    《办法》要求,各级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级应设立创业贷款贴息资金周转金,标准不低于1500万元,调剂解决县区贴息资金不足;县区政府要按照本辖区贫困人口创业的基本需求设立创业基金;建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机制;建立创业担保贷款资金调配、奖励机制。目前,已筹措到位贴息资金周转金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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