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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力推“社区工厂”就业扶贫项目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30 15:41  来源:

    深入推进就业扶贫、扩大就业增收扶持返乡创业,积极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7〕27号)精神,近日,市人社局下发通知,提出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各项就业补贴及创业扶持政策,大力扶持贫困劳动力、移民搬迁群众及重点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全市范围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就业扶贫项目,走出一条具有安康特色的就业扶贫工作新路径,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通知提出,要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成规模、三年全覆盖”的目标要求逐步推开,到2020年底,全市培育发展社区工厂300家以上,吸纳就业20000人以上,累计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10000人以上,力争每一个移民搬迁社区或农村人口集中区都有1家以上的社区工厂

    为确保“社区工厂”就业扶贫项目有效实施,市人社部门围绕“社区工厂”开展了专题调研,进一步理清了平利县社区工厂建设背景、发展现状、重大作用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强化资金支持,创新扶持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社区工厂”就业扶贫项目发展的“硬措施”。一是规范了社区工厂认定。对各类企业和创业人员在移民搬迁安置社区或农村人口居住农户100户以上、创办的社区工厂在社区1平方公里之内、用工人数稳定在20人以上、每年能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生产加工型工厂(分厂)或加工车间,认定为社区工厂。二是安排了专项资金。市人社局从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中建立支持社区工厂发展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厂实训设备购置及维护费用补助。三是拓展社区工厂功能。将具有孵化功能的社区工厂纳入众创空间管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孵化基地一次性奖励。四是鼓励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五是强化创业扶持。对人社部门认定的社区工厂、属于首次创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按政策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社区工厂,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其员工总数的1/5的,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对提供担保有困难的,每招用一个贫困家庭劳动力或残疾人,县区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可按每人5万元的标准给予授信担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担保贷款可分期偿还。六是强化技能培训社区工厂从业人员开展企业岗前培训后,稳定就业在6个月以上的,其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同类工种、相同或相近课时的100%补贴到企业。县区人社部门联合农业、林业、文化、旅游等部门开展传统手工艺技能培训,可以组织集中培训的,每人按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传统手工艺人、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每人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由人社部门牵头对社区工厂法人和管理人员组织一次免费能力提升培训七是强化认定表彰。由人社部门认定表彰为省、市、县级就业扶贫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支持。

    通知下达了2017年至2020年度各县区发展和培育“社区工厂”目标任务,并就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包帮责任、用好各类资金、加大考核力度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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