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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考核指标催生工作动力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9 08:53  来源:

    近日,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了《2017年追赶超越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追赶超越的目标任务分解量化为可评、可比、可衡量的具体指标,将考核延伸到平时,采用事中“记分账”,年终“算总账”的办法,切实增强了考核评价的操作性和合理性,使之成为推动工作开展的催化剂和稳定器。

    《办法》以《市人社局追赶超越行动计划》确定的“省市考核指标、各项中心工作、单位职能工作”三大项工作任务为重点,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单位)、责任落实到岗位,进行百分量化考核。对局机关13个科室主要61项职能任务,5个局属单位24项工作任务,县区助推脱贫攻坚“六大工程”工作任务逐项予以赋分。工作中还将对各单位追赶超越周、月点评纪实情况、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管理情况以及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办法》明确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另设置附加分(承担省对我市考核指标、其他奖励分、惩罚扣分项目。前三季度平时考核占30分(每季度各10分),年终(含第四季度)占70分。其中季度考核按照“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基本完成”原则进行量化,由四部分组成,即业务工作(70%)、季度点评(20%)、定期报告制度落实(10%)、附加省考指标(1%);年度考核由部分组成,即:共性任务(中心工作)(25%)、业务工作(50%)、党组赋分(5%)、民意调查(20%)和附加分。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按照得分确定考核档次。其中得分在95分及以上为“好”,85分—95分为“较好”,85分以下为“一般”。考核成绩纳入“三项机制”综合运用。

    《办法》的出台,将通过科学公正的考核,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考出压力、考出动力,为“三项机制兑现提供依据,从而鼓励激励催生动力、容错纠错提供保障、能上能下标明底线,树立正确工作和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发人社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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