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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荣获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1 09:57  来源:

    2016年,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计生工作目标任务,把人口计生工作抓牢做实,认真履行了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计生工作成效显著,近日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门的计生干部。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综合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层层落实、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及进城务工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把计划生育政策宣传融入到机关事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之中,为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落实就业政策,促进计生户创业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计生户就业。积极主动为登记求职的计划生育女孩户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就业。充分利用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政策,开设与我市产业结构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相匹配的服装缝纫、计算机操、厨师、美容美发等培训工种,大力引导扶持独生子女户、纯二女户和计生子女参加培训、提升技能,实现并带动就业。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计生人员素质。在强化计生监督的同时,加强计生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人口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作。2016年,在强化计生、卫生等行业监督的同时,加强计生、卫生专业队伍建设,共计为基层计生、卫生服务机构定向招聘医学本科生314,专科生258人,招聘高层次人才32人。2016年经过细致审查,择优推荐,卫计部门申报高级通过136人,考试通过中级662人、初级2657 人,极大的调动了卫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五是履行职责,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不断加大生育保险扩面力度,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标准。2016年全市参加生育保险10.68万人,其中育龄女性4万人,征缴生育保险费1002万元,1630名妇女享受到了生育保险待遇,共支付生育保险基金1014万元。加强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对法律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要求各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对男女同工同酬,是否对“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实行劳动保护、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等政策的落实情况列为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确保政策的落实,有效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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