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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跨越500公里的工伤赔偿款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9 17:25  来源:

    从安康到重庆,一笔9万元的工伤赔款,跨越500公里,终于送到了重庆受伤职工潘某手中,“这么远的距离,我只来了两次,就拿到赔款,实在太感谢你们了”,潘某拿着9万元支票,激动万分。

    2014年,家住重庆云阳县的劳动者潘某在安康市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时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因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双方一直未达成赔偿协议。潘某于2017年2月向市仲裁委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提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待遇。

    市仲裁委收到仲裁申请书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初步了解案情,多次通过电话向双方阐明法律关系,并与用人单位当面沟通,希望在庭前化解矛盾。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在前期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为了让受伤职工尽快拿到赔款,仲裁员及时立案开庭,并向申请人邮寄送达各项仲裁文书,避免劳动者来回奔波。通过庭审,仲裁员发现,双方对工伤认定、赔偿数额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仲裁员在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基础上对每项仲裁请求耐心析法,向双方阐明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通过“面对面”调解,用人单位最终认定工伤事实,但对赔偿数额仍无法达共识。调解工作多次陷入僵局,但仲裁员考虑到劳动者远在外省,且为工伤职工,来回奔波诉讼,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徒增许多诉讼成本,因此仍在庭后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为减少双方当事人的隔阂,仲裁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先后10余次,通过电话、QQ等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为其分析各项仲裁请求适用的法律规定,告知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劳动者实际可以享受的权利,劝说双方放下心理包袱尽量调解解决,以避免一段漫长的诉讼之路,达到互谅互让、谋求双赢的效果。最终,双方就赔付款项、金额、时限、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通过仲裁员的协调约定好时间来到市仲裁委,花了半个小时履行完法律手续后,用人单位当场支付劳动者各项工伤待遇共计9万元。

    至此,通过仲裁员的不懈努力,一场跨越500公里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劳动者拿到赔款满意而归,最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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