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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季度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率上升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06 07:32  来源:

    今年以来,全市仲裁机构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基础上,坚持重调解,重服务,不断提高仲裁员调解技巧,多渠道、多角度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处理整个过程,实行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庭后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模式,积极运用调解机制依法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第一季度我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率与同期相比有所上升,一季度全市仲裁部门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9起,立案后调解率69%,立案后裁决率27.6%,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个百分点(去年一季度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6起,立案后调解率63%,立案后裁决率35.2%)。在已办结的案件中,由于劳动者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等原因,用人单位完全胜诉的案件占12.1%,劳动者完全胜诉的案件占43.1%,双方部分胜诉占43.1%,这一方面说明用人单位的依法用工仍需进一步加强,应杜绝未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等情况发生。另一方面说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期望值过高,仲裁请求过多过高,部分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得不到支持。因此我们建议,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应摆正心态、积极应对,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目标,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商,积极通过调解处理问题,这样不仅可以快速解决矛盾,还能大大节约双方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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