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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疗保险支付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01 10:01  来源:

    为了深入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查价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中省要求,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卫计局下发了我市《关于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疗保险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保持现有医保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诊疗项目、药品目录、特殊抢救病种目录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提高了床位费报销标准,将新增门诊诊查费全额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为了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4月1日,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汪小卫同志带领市卫计局、市物价局、市(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的相关同志,对我市城市公立医院政策执行情况了进行检查。城市公立医院已全部落实相关政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要加快强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尽快与医院信息网络的连通,对目前门诊诊查费部分信息正在建设没有连通的情况,要求医保与医院加强协作,方便群众及时就医,不得增加群众负担,要切实把群众切身利益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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