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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发展惠民生,赤诚奉献筑和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01 02:44  来源:

    近日,在市委召开的2016年度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市人社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3--2015年度全市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一直以来,市人社局切实履行人社部门职责职能,主动适应新常态、新变化,着力解决好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涉及民生方面的矛盾问题,综治维稳工作做到“六个落实”,为安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一是责任落实。始终将综治维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建立了分工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宣传落实。坚持宣教先行,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了学习教育经常化,平安创建自觉化,综治宣传制度化。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和处理人社领域的有关诉求,树立法治思维,切实防范群体性上访等不安定隐患。三是制度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机关17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在全市率先完成职权清理登记工作,经市政府审定印发作为全市样板,制作并公布《办事流程图》,形成一项工作、一张图表、一次性告知、一目了然的办事流程。四是管理落实。全面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安全保卫和控制工作,实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五是信访排查落实。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项清理,认真排查,做到了矛盾、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已出现的矛盾纠纷、上访事件不回避、不推诿,积极提出妥善的解决办法,力争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减少到最小程度。五是职能工作落实。认真履行人社部门工作职责,群众幸福指数显著提升。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数量质量同步提升社保制度日趋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人事管理规范有序,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基本实现了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干有所岗、劳有所得”,从根本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六是劳动监察落实。坚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建立了“联席会议工资保证金、专项报告、定期检查、行业监管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六项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全市共受理劳动维权举报投诉676件,立案查处劳动监察违法案件308件,为1.02万名劳动者追发拖欠工资1.67亿元;督促补签劳动合同6357份,为512人补缴社会保险214万元。处理群体性事件147件,涉及劳动者5365人,追发工资9685万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96起,结案率达到99%。全市已建成企业调委会308个,已建成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61个,有效的防止矛盾激化,基本达到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的目标,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人社局将牢牢把握新时期对人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社工作在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工作机制、依法行政、应急防范等方面创新探索,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收入分配关系更加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公共服务更加高效的目标,为平安安康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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