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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7 09:33  来源:

    去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从2014101日起实施。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采取得力措施,陆续开展、打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础性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了安康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摸清经办机构建设现状。年中,市人社局对市、县区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现状等情况作了摸底调查,了解掌握了县区经办机构、人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情况,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

    三是完成基础数据测算工作。市、县区人社、财政部门通力合作,提早谋划,对全市应纳入改革范围的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基础数据进行了测算。

    四是开展代扣代缴保险费。6月中旬,市、县区在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时,从201410月开始,按比例代扣了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同时督促各单位与工资发放部门做好对账工作。

    五是认真贯彻视频会议精神。全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视频会后,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向各县区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三个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各县区按照“不等不靠”的工作原则立即展开改革工作。

    六是积极参加省厅的政策培训。12月下旬,市人社局积极派员精兵强将参加了省人社厅在西安举办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业务培训会,会上专家从政策、经办业务操作、软件系统应用及基础数据采集等方面做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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