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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办理有了新举措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7 09:36  来源: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服务工作,近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336号),就全省职称证书办理发放工作做出新举措。

    《通知》规定评审类证书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各地市分级发放管理;考试类证书由省厅验印办理调整为各地市验印发放,补办证书受理时间由每半年一次调整每季度一次;同时还规定今后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类)和职(执)业资格证书发放时,只进行身份核实,不再进行资格核查,停止执行陕人办发〔2005〕34号文件中:“各系列已通过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持有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并符合新的模块选考要求,方可办理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条款。此举简化了办证程序,缩短了办证周期,对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是大大的利好。

    为落实好新的办证政策,市人社局及时对该文件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对于各单位以往未办理的各类证书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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