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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仲裁科:依法调解促和谐巧化纠纷暖人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28 09:21  来源:

    近日,又一起劳动者因工受伤要求经济赔偿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及时成功处理。

    王某为某建筑安装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十级。王某就此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工伤待遇的仲裁申请。仲裁员在认真审查资料并充分了解申请人诉求后,依法及时立案,并迅速向被申请人某建筑安装公司送达了相关文书。经过对双方当事人的询问,详细了解了案件过程,发现此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较少,标的额不大,有达成调解的可能。针对这些情况,仲裁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仲裁员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向双方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案件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从法、理、情、利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仲裁员多次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均作出合理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就这样,一场原本要通过“打官司”解决的劳动争议案件被仲裁员“依法调解、以情动人”的方式悄然化解,劳动者获得了应有的经济补偿,企业也从中认识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不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力度,提高仲裁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调解技巧,充分运用调解机制依法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2013年,全市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率达到72.4%,涉案金额2568万元,既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又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受到当事人双方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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