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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物价补贴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2-07 09:31  来源:

    为进一步减轻物价上涨对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影响,充分发挥养老保险金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作用,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我市用养老保险基金向2013年8月31日前到达退休年龄并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物价补贴,其中:2013年6月30日前到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90的物价补贴(死亡人员发放到死亡当月);2013年7月到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一次性发放60元的物价补贴;2013年8月到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一次性发放30元的物价补贴。

    据统计,春节前,全市共为49106人发放基本生活费用物价补贴,补贴总金额为439.7万元,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至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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