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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进展良好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11 11:35  来源:

    安康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自今年6月份启动以来,全市人社系统按照人社部试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工作,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搭建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本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信箱、联系地址及监督举报受理范围、办理要求。在市局网站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专栏,受理涉及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部分县区按照要求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设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专栏。

    抓好信息披露,主动接受监督。为方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维护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安康市下发《关于披露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信息的通知》,组织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对2012年社保基金信息进行披露。市本级、各县区相继在对本级管理的全部险种信息组织进行披露,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管理的基金政策加强了宣传,在本级政府网站及本局网站进行公开,部分县区将社会保险政策汇编成册,向参保对象发放,个别县借助农村社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系统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公开到基层一线,各经办机构在办公地点对业务经办流程、业务办理要求进行公开,满足了参保对象办事需要。

    强化制度建设,解决群众诉求。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意见收集、处理工作,保障公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安康市制定下发《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意见收集、处理制度》,对社会保险社会监督意见的收集、处理明确了责任主体和相关工作要求。市级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局网站对举报奖励制度进行公开,部分县区按要求建立并公开了举报奖励制度。

    建立监督队伍,提高监督水平。市县两级按照要求建立了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部分县区对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发生变动的及时进行调整。为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安康市下发《关于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的通知》,决定在全市组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市级各社保经办机构、各县区按照要求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干部、参保单位代表、新闻媒体等人员中选聘了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并进行公开。

    下一步,安康市将严格按照人社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的意见》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将工作做深做细,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工作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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