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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规范职称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21 16:11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职改办《关于规范职称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2]10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1、职称资格证书办理程序、时限及使用表格,请严格按照安人社办法[2012]296号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要求办理者不予受理。

2、各单位要及时做好职称证书的办理工作,对于2010年以前的各类考试、评审证书,请务必于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陕职改办字[2012]100号

 

关于规范职称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部门:

    为了规范我省职称资格考试证书办理工作,现就有关证书办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职称资格证书办理。

    1、各市、各单位要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证书领取前的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要求:除了查验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件外,中级职称资格考试证书还必须查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卫生类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办理时必须查验外语合格证,其他类中级职称资格考试证书在办理时不需要提供职称外语证。

    2、要逐人在《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3、证书必须由各市、各单位统一办理,个人办理不予授理。

    二、严格职称资格证书发放纪律。

    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12号令;2011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严肃处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工作弄虚作假等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1]726号)文件,各市、各单位在职称资格证书办理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精神,严格工作纪律,对证书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除了当场收缴有关虚假资料外,还要向当事人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职称资格证书管理。

    各市、各单位要及时做好职称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对于〇〇五年(含〇〇五年)以前的各类考试、评审证书,请务必于二一二年年底前彻底办清,逾期仍然不来办理的,视为放弃,我办不再保留其证书。

    此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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