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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人社系统宣传思想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28 01:02  来源: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是全市上下奋力实施追赶超越,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重要一年。为强化人社系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度宣传思想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点

    1、强化创业促就业工作宣传。重点宣传创业型城市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春风行动”、市长创客“手拉手”活动、创新创业大赛、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园等专项宣传工作。加强各类媒体对创业创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宣传。重点宣传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医疗保险支付改革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成就、社保卡发放及优化窗口服务的各项便民措施。

    3、加大人事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各类考试信息、公务员招考信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信息,重点宣传人事人才管理政策、特殊紧缺人才引进政策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就。大力宣传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优秀高级专家的先进事迹。

    4、提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层次。大力宣传劳动监察执法、调解仲裁、依法行政等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开展企业法人法律法规专门培训,配合做好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5、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各科室要主动更新局网站设立的业务专栏,建立网站信息更新通报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局网站信息采集数量,对长期不更新的专栏采取临时关停和取消措施,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问责制度,对不重视网站信息公开或因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的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并问责。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要求,各部门每月至少向市委办和市政府办信息科报送工作信息1条。根据局机关印发的《政务公开制度》,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对能公开的文件及时在局网站公开。

    6、认真开展专项调研工作。要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对已形成的书面调研报告要及时报局法规信息与基金监管科。

    7、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要密切关注各类舆情信息,按照谁的工作谁宣传,谁的阵地谁管理,谁的舆情谁处置的工作原则,密切关注网络平台和网络舆情信息,定期分析研判、积极引导回应,及时报送涉事舆情,开展重大政策出台前的舆情风险评估工作,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8、做好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局相关科室要认真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资格证书类信用信息录入和公示工作。

    考核办法

    1、建立宣传工作考核制度,具体目标任务详见《2017年度宣传调研和政务公开目标考评任务表》,年底对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宣传调研和信息报送数量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局对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年度考核,按要求完成局网站政务公开和宣传、信息报送任务的不扣分,宣传和信息刊登超额完成任务或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加减分

    2、为充分调动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宣传工作积极性,对在局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站发表稿件的,根据《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国家版权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第11号)第十四条规定和鼓励激励机制,给予一定的稿酬,在网站发布稿件稿费标准为:在国家级党报党刊行业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表宣传调研稿件的,按300元/篇支付稿酬,在有刊号的媒体头版头条刊发按500元/篇支付稿酬在省级党报党刊行业报刊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表宣传调研稿件的,按200元/篇支付稿酬,在有刊号的媒体头版头条按300元/篇支付稿酬在市级党报党刊行业报刊和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表宣传调研稿件的,按60元/篇支付稿酬,在有刊号的媒体头版头条按200元/篇支付稿酬。接受媒体采访、简报、送阅件、会议交流材料、公示公告、网络论坛、网站公布的政策性文件等不列入稿酬范围。一稿多投或内容相近的稿件,以发表媒体的最高级别进行支付,不得重复计算。局属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稿酬支付标准,稿费自筹。

    3、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实行通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于7月5日和元月5日前将上半年和下半年发表的新闻稿件统计表报法规信息与基金监管科。局属各单位只需报送半年和全年宣传稿件统计表(详见附件1),机关各科室在报送稿件统计表时需附发表稿件首页的复印件(局网站发表的稿件除外)

    保障措施

    为切实加强对宣传思想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宣传思想和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负责制,局领导班子对宣传思想工作负总责,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宣传思想工作负监管责任,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宣传思想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职、积极作为、落实人员、保障经费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继续与相关媒体联办专版专栏,为人社系统宣传提供平台保障,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并将名单于2017年2月22日前报送局法规信息与基金监督管理科备案),积极为专版专栏提供宣传素材,认真撰写和发布宣传稿件,开展舆情监测和引导,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宣传稿件统计表,抓好信息和调研材料的报送工作。

    附件1、2017年度宣传调研和政务公开目标考评任务表

          2、2017年度宣传调研统计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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