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市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现将《安康市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准备检查所需资料并配合完成检查工作。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1日
安康市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安人社办发〔2016〕9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
全市2013、2014、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等制度规定、政策标准执行、基金征缴、支付使用和管理情况。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和有关方面。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执行制度、内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重点检查: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经办机构是否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实际经办过程中是否严格操作执行等。
(二)基金征缴情况
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申报、核定和及时足额缴入基金收入户或财政专户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依规按时足额征收,有无擅自更改缴费基数、费率,有无违规减免、缓收或核销医疗保险费,有无少报少缴医疗保险费;是否依规对欠费进行管理和追缴;缴费是否及时足额缴入基金收入户或财政专户;有无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征收的医疗保险费;是否存在财政出资不到位问题等。
(三)基金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规范情况,基金预算、决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人员从业情况,财务档案和业务档案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基金是否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单独记账、及时计息、单独核算,核算是否准确;是否建立个人账户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是否存在违规投资运营行为;财务档案和业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存放管理是否规范完整,有无擅自销毁档案问题等。
(四)基金支付情况
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待遇核算、基金支出的审定和及时足额结算支付情况等。
重点检查:基金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医疗保险金;领取医疗保险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是否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欺诈冒领违法违规问题等。
(五)经办服务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医疗保险金个人账户管理情况,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信息管理和披露情况等。
重点检查:有无未按规定建立业务、财务、信息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无未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计算和记录个人账户信息;有无伪造、篡改、擅自销毁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待遇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等数据资料;有无违反业务规程、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规定以及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办理医疗保险和审核审批业务、修改社会保险信息;有无违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和持证上岗要求,设置岗位、配备人员。
(六)监督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医疗保险投诉举报管理情况、稽核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情况,要情报告、《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等。
重点检查:有无隐瞒违法违规重要情况或案件线索,影响检查实施和问题处理;有无擅自改变医疗保险稽核结论,违规提出处理意见;有无擅自改变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结论,违规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是否按要求报送要情;是否存在隐情不报、大情小报、急情迟报等问题;是否对《纪律规定》进行了宣传教育;是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处理等。
(七)2012至2015年期间审计及基金检查整改情况。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各被检查单位应提供资料
(一)涉及医疗保险基金的资金账户开户情况,财会人员会计资格证书;
(二)2013至2015年度医疗保险基金账簿、凭证、银行对账单;
(三)2013至2015年度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统计报表;
(四)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支付的岗位设置、工作流程、内控制度建设等资料;
(五)2013至2015年度医疗保险审核审批管理相关资料及档案管理等相关资料;
(六)医疗保险征缴票据、台账及相关资料,稽核记录;
(七)基金监督管理的相关资料;
(八)2012至2015年期间有关审计报告、整改情况及基金检查及整改报告等资料。
(九)2013至2015年度的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四、检查时间、人员组成及检查单位
(一)检查的时间:从2016年5月23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
(二)检查人员组成及分工:(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此次检查严格按照《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程》组织实施,检查资料真实性承诺、现场检查内容及环节均应有文字记载。
(二)保证工作质量。检查工作紧密结合政策规定,在认真分析各被检查单位财务、业务数据的基础上,确保将问题查深、查细,所有查找的问题均应有相应证据材料佐证。
(三)严守工作纪律。检查组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替被检查单位隐瞒问题,不得随意泄露检查工作情况,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现金、红包及其他礼品。
附件:《承诺书》
承 诺 书
安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组: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通知书》要求,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检查组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特此承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请填写后交检查组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