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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开展全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28 02:05  来源: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开展全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经办处局养老失业保险科:

    现将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64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措施,请一并贯彻落实。

    提高思想认识。这次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大检查是人社部安排的专项工作,是依法实施监督、维护基金安全、促进制度公平公正实施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夯实管理服务基础。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好本次检查和自查工作,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此次检查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区基金监督机构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职工退休审批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认真按照自查内容开展自查,按时上报本县区的自查报告及附表要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联系,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三、认真检查整改。要通过此次检查全面掌握我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情况,查找纠正管理运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采取退休审批行政部门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自查、基金监督机构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县区基金监督机构组织本级经办机构和审批行政部门开展自查,并负责督促、汇总上报情况;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分别按省厅检查内容进行自查,由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牵头汇总市本级情况。各县区和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务必于930日前向市局法规信息与基金监督管理科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情况表。

    本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20169月,各县区、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局养老失业保险科按照检查内容和去年检查整改情况开展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填制《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检查情况表》。

   (二)查阶段。201610中旬,市局按照各单位自查情况,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抽调专业人员参与抽查,抽查不少于30%的县区开展现场检查。1016日前形成检查报告上报省厅

   (三)督促整改。201610月下旬,各县区对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规范管理。要针对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和流程,规范管理和经办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和职工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各单位要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确保按时报送。

 

    附:《关于开展全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646号)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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