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园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补贴公示
作者:就业促进科 发布时间:2021-10-15 11:42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6〕45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8〕14号)文件,结合《陕西安康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园项目征集公告》,现有陕西乐净到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商标注册奖励,陕西艾美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申报一次性开业补贴。
经审核,拟拨付陕西乐净到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陕西为您企业服务中心(普通合伙)2家企业商标注册奖励1万元;陕西乐净到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艾美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秋之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陕西安康乐琦靓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安康睿文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康盛清轩商贸有限公司、安康新贝斯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康华视博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市艾迪尔广告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安康锐驰创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安康丝路映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1家企业申报一次性开业补贴3.3万元,合计4.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受理电话:3212236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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