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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和谐劳动关系更加稳定

——安康市人社局构建“十三五”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纪实

作者:杨林、伍正、马娜、赵鹏  发布时间:2020-12-31 14:49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夏天,我在工地用电钻准备给箱子打个孔,一不小心电钻钻到脚上了,出了好多血很疼很害怕,公司随后把我送到了医院,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恢复状况很好,医药费18000多元钱,全部都是由公司承担的,住院的两个多月里公司还给我正常发着工资呢”这是陕西兴科房建集团一分公司务工人员李某武告诉笔者说的话。该公司办公室主任李洁一补充说,“我们公司给进场的每一位务工人员都买了工伤保险,如果一旦发生意外伤害,通过工伤保险承担90%的相应费用,剩下的10%由分公司来承担,从而彻底解决工人们的后顾之忧。”

“真是没想到都不用来回跑,这么便捷就把问题解决了”,家住汉阴县的徐某高兴地说到。2018年底徐某与其就职的某培训机构发生争议。为更快更好地化解双方争议,汉阴县仲裁委引导徐某通过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申请在线调解,2019年4月通过在线调解服务平台,汉阴县城关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该案也成为是我省首例通过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的案件。

2020年4月18日,汉阴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收到了印有“为农民工讨薪尽职尽责”的锦旗,这是农民工石某为终于拿到被拖欠的6万余元工资,亲手送上的“心意”。

不同的场景,却是类似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故事,五年来在安康大地上不断上演。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和谐劳动关系,一头连着企业、一头连着职工,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稳定,“十三五”时期,党中央提出了“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方针,我市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要求举措,着力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建立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双赢,让和谐劳动关系为安康高质量发展“加油”,为营商环境最安康“加分”。

齐心合力  构建多元化和谐劳动关系

“十三五”期间,我市发布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积极落实中、省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规划决策部署,为我市实现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五年来,我市积极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提升劳动关系综治能力。全市10个县区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形成了“主体协调、三方指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的工作格局。通过树立典型、宣传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目前,我市已有1家企业创建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企业,12家企业、2个园区创建为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

五年来,我市从严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制定印发各类《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推动稳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十三五”期间,我市各类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由96.3%上升到97.2%,其中,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100%,其他内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由96.4%上升到97.13%。

五年来,我市进一步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体系,劳动者工资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工资分配秩序更趋规范,职工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进一步提高。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工资增长、物价上涨和就业形势等实际情况,每年发布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控指导线;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市10县区统一调整为三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600元,分别比“十二五”末增加340元、410元;“十三五”期间,认真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累计发布220个工种(岗位)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为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提供参考。

充分发挥调解仲裁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三五”期间,我市持续加强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够得着、有温度、有高度的调解仲裁新模式。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建设逐步健全,从队伍管理、案件办理、调解组织、调裁审衔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制定规范化标准,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的地方标准体系,切实发挥仲裁机构“保稳定、促和谐、惠民生”作用。

五年来,我市案件办理质效逐步提升,坚持有案必立、规范办案、优化流程,通过绿色通道、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案件清零、建标准庭、调裁审衔接等措施,多措并举地提升仲裁服务群众水平,让劳动关系双方在每一件仲裁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累计受理案件4084件,为5029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7亿元,被劳动者称为贴心的娘家人。

五年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机制不断完善,实行“线上+线下”调解模式,把24小时服务作为工作常态,通过工作前置抓预防、关口前移抓调解,将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一线、消除在基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完善,构建起“区域性+多元化”、“三调联动”、“四位一体”联调新格局,累计建成1个国家级、4个省级、10个市级预防调解综合示范点,建成调解组织441个,形成了镇办全覆盖、用工50人以上企业广覆盖、一县一亮点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体系,5年来线下调解率均在80%以上。2019年我市作为全国“互联网+调解”试点市以来,坚持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调解仲裁行风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全面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平台,平台用户达172个,累计处理案件82件,线上调解成功率达90%,涉案340余万元,为群众提供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捷服务。

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十三五”期间,市人社局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牵头部门,认真履责,担当作为,组织各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全力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解决、追责惩戒、联动治理”工作体系,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市欠薪案件数、涉及人数、金额实现逐年下降,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恶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个人事件。2017、2018、2019年连续三年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被省政府评定为A级等次。

为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先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制度,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制定下发考核办法、考核细则,相继组织对各县区、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考核。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五年来,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实现了从无到有的飞跃,先后制定下发《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和落实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扎实抓好“321”工作机制建立,从制度层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有效保障和维护了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开全市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开通12333服务专线,发放维权信息卡,在各建筑工地督促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逐步实现劳动者网上咨询、投诉、举报,逐步实现“一点受理,全网联动”。五年来,全市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6353 家,为16490名劳动者追发工资21470.3万元,全市劳动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5起,公布36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为抓好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六个有”规范化建筑工地建设工作,下发规范化资料目录,逐级分类培训,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动工作落实。联合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落实各方责任,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工工工资专户开设、使用和管理工作。全市分级建立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责任单位、处置时限和办理要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在春节前开展一厅式办公,快速接待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积极奋进的“十三五”,我市谱写的劳动关系和谐乐章,也必将在“十四五”持续发声,让和谐劳动关系的强音在新时代更加响亮,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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