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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断档 服务不打折

——安康市人社局推行疫情期间“不见面”调解仲裁服务

作者:刘晓虎 马娜  发布时间:2020-02-27 10:04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在感谢你们,在这个特殊时期,使我和单位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过几天我就来办撤诉”,电话那头唐女士激动的说到。原来唐女士因拖欠工资等与用人单位协商未果,2019年1月离开公司,期间多次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均协商未果。双方甚至因此发生肢体冲突闹到派出所,经由派出所出面调解,仍未调解成功。2020年1月23日(腊月29)下午,唐女士向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科递交劳动仲裁申请。接到仲裁申请后,仲裁员及时联系了用人单位,告知相关情况,并征询双方意见是否愿意调解,唐女士表示双方矛盾较大,和解可能性不大。

由于疫情影响,为了减少面对面办理业务,春节收假后仲裁员立即立案并向双方邮寄了应诉(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同时电话联系唐女士和用人单位,通过了解,仲裁员发现双方虽然矛盾较大,但均对基本事实不否认,加之争议数额不大,仍有调解可能。随后,仲裁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为其分析各项仲裁请求适用的法律规定,告知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劳动者实际可以享受的权利,劝说双方在当前特殊情况下,放下心理包袱尽量通过调解化解矛盾,达到互谅互让、谋求双赢的效果。经过十几个工作日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唐女士也拿到了单位支付的补偿金。至此,长达1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疫情仍在继续,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不能停。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安康市人社局积极优化服务模式,灵活调整工作方式,采取电话接待、“互联网+调解平台”、“劳动仲裁网上预审平台”、邮寄送达仲裁法律文书等多种“不见面”服务方式,努力让当事人做到“零跑腿”“零接触”,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做到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打折,既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满足了案件当事人的调解仲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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