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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市人社局多措并举为当事人提供调解仲裁服务

作者:刘晓虎  发布时间:2020-02-04 15:13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人社局采取电话接待、“互联网+调解”、邮件寄送仲裁申请材料等“不见面”的方式开展调解仲裁服务。

一是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二是对已经受理,原定于2月9日前安排开庭的案件,已逐一和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经当事人同意全部改期,改期后的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三是当事人可通过电话(0915-3214125)咨询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事宜。确需申请调解或仲裁的,建议通过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http://223.71.147.149/portal/)先行申请调解,或通过邮寄方式送交相关申请材料。对已经受理的进行电话调解或视频调解。

四是密切关注因疫情导致的劳动人事争议高风险行业、企业的劳动关系状况,在保就业、保稳定的大原则下开展调解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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